北京海淀“1+1+1”执行警示教育显威力
2018-12-02 10:47: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苏航
  “我已经认识到了行为的严重性,一定尽快偿还债务,希望获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近日,在因为“借钱不还”站在法庭上时,被告人惠某说出了憋了许久的心里话。

  成为刑事被告人之前,惠某还曾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与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10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惠某父母给付王先生借款159万元及相应利息,惠某对上述债务中的159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该判决生效后未被履行。

  在王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后,海淀法院依法查封惠某名下的福特福克斯小轿车一辆,并要求惠某将车辆交至法院。可惠某非但不依法执行判决,反而在收到通知后将车开至陕西省西安市,此后一直下落不明。直到2018年6月,她在北京南站乘坐火车时被抓获。基于以上事实,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惠某提起公诉,建议对其判处一年零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惠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她表示,自己之所以在法院通知后仍将车开走,是因要带老人看病,后由于车况不好,出于安全考虑才不敢将车开回。在惠某被羁押后,其家属已经代为将车辆交至法院。

  经过休庭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合议庭认定,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惩处。鉴于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已经帮助其履行了交还被查封车辆的义务,合议庭最终判处惠某十个月有期徒刑。

  惠某受审及领刑,是海淀法院开展的“1+1+1”执行警示教育活动的一部分。“1+1+1”递进教惩模式即先集中强制执行带回被执行人;再安排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公开审判、观看海淀法院拍摄的拒执警示教育片《人生归零》;仍拒不履行的,进行司法拘留或移送追究拒执罪。

  当天上午,海淀法院各执行团队分别出动,将有拒执倾向或有执行难度案件的被执行人拘传到院。他们成为这次庭审的特殊旁听人员。此外,10名因被拘留正羁押于看守所的被执行人也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全程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执行警示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旁听人员观看了海淀法院自行拍摄的警示教育宣传片《人生归零》。随后,海淀法院执行实施二部副庭长李欣向被执行人讲解了关于拒执罪的法律规定。

  庭审结束后,不少曾经强硬的被执行人向法官表示不虚此行。他们有的当场联系缴纳执行案款,有的为自己无视法律的行为写下悔过书,有的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有的表示将立即着手腾房,配合法院进行评估拍卖。据统计,当天共有21名被执行人旁听庭审,17人被依法拘留。执结案件共计22件,涉及金额188.5万元。

  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观摩了庭审活动。在随后进行的座谈会上,他们纷纷为海淀法院执行工作“点赞”。北京市人大代表黄一品认为,海淀法院首创的“1+1+1”模式效果非常好,能给当事人形成强烈的心灵震动,教育意义非常显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市人大代表江泽平指出,执行工作承受着种种压力,执行法官非常值得钦佩。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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