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八部门联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019-01-09 15:56:2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刘佳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农村改厕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
《意见》指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达到卫生厕所基本规范,贮粪池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实现如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到2022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其他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显著提升,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高,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意见》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充分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以户用厕所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协调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合理制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杜绝“形象工程”。确保如期完成三年农村改厕任务,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坚持建管结合,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意见》明确,各地落实对各类厕所数量和改厕标准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厕所现状大摸底。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逐乡(或逐村)论证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农村实际,鼓励厕所粪污就地资源化利用,鼓励厕所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组织开展A级乡村旅游厕所、最美农村公共厕所、文明卫生清洁户等多种形式的推选活动。鼓励企业、科研院校研发适合农村实际、经济实惠、老百姓乐见乐用的卫生厕所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各地利用信息技术,对公共厕所、旅游厕所实行定位和信息发布。鼓励各地探索推广“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创新机制,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
《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加大对中西部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乡村旅游地区的旅游厕所和农家乐户厕建设改造。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
《意见》指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达到卫生厕所基本规范,贮粪池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实现如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到2022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其他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显著提升,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高,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意见》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充分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以户用厕所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协调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合理制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杜绝“形象工程”。确保如期完成三年农村改厕任务,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坚持建管结合,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意见》明确,各地落实对各类厕所数量和改厕标准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厕所现状大摸底。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逐乡(或逐村)论证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农村实际,鼓励厕所粪污就地资源化利用,鼓励厕所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组织开展A级乡村旅游厕所、最美农村公共厕所、文明卫生清洁户等多种形式的推选活动。鼓励企业、科研院校研发适合农村实际、经济实惠、老百姓乐见乐用的卫生厕所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各地利用信息技术,对公共厕所、旅游厕所实行定位和信息发布。鼓励各地探索推广“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创新机制,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
《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加大对中西部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乡村旅游地区的旅游厕所和农家乐户厕建设改造。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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