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法院审理宋某亭等33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2019-01-23 10:11:58
     中国法院网讯 (姚永丽 李志军)  1月21日上午,宋某亭、周某建等33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许昌市两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辩护人人数最多、参与庭审活动人员最多的一起涉黑案件,也是2019年禹州市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9年至2017年,以被告人宋某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犯罪活动,滋扰企业、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非法敛财达900余万元,严重损害基层政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由禹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李红伟担任审判长,与禹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共同组成合议庭,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华生、副检察长朱文峰等五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庭审的顺利进行,合议庭多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与审判有关的程序性事项;为20名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严格遵照法庭调查规程,实现庭审实质化。禹州法院调用警力108人、警车19辆,并提供医疗急救、技术支持等各项保障工作。

  开庭当日,社会各界人士及被告人家属共计100余人参与旁听。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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