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阻碍执行 一案外人被司法拘留15天
2019-03-30 16:37:1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孙园园
  3月26日下午,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决定对阻碍执行、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一名案外人司法拘留十五天。

  李某平与李某青、李某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叶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青、李某付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平款项11余万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付常年有病,李某青正在哺乳期,无法实施强制措施,后对其财产、车辆、证券等一系列查询后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依法对此案件作出了“终本”处理,待可执行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3月26日下午,自称是申请人李某平的侄子张某某作为案外人来到法院,质问执行法官为什么不予执行。执行法官便耐心细致地对其讲明案件的执行过程及“终本”原因,但张某某情绪激动、态度蛮横,不仅出口辱骂执行法官,还拍打办公桌。此时执行法官闻到了张某某一身酒味,其自己也承认确实喝酒了。张某某的一系列行为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在执行法官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报请院领导批准,决定对张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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