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在京病逝 “改革院长”留下丰厚法治遗产

2019-04-20 23:56:09 | 来源:金羊网 | 作者:董柳
2004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在全国两会期间
 

  “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不能当法官”“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这些“名言”的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因病于2019年4月19日4时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肖扬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他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长期在检察、法院系统工作,曾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法部部长,1998年-2008年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斯人已逝,但其法治遗产仍照亮着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给人们启迪,让人们怀念。

  “我对广东有深厚的感情”

  肖扬是广东河源人。1962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远赴新疆政法干校任教,后因中苏关系紧张学校解散,回到广东韶关曲江县公安局工作。1969年至1975年,在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任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因为肯吃苦、有思想、点子多,1975年6月,时年37岁的他被任命为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

  年轻再加上被委以“重任”,如何让群众信服?肖扬靠的是“干”。他虚心拜老农为师,组成农业顾问组,终使贫瘠的山区平均亩产超千斤甚至出现了吨粮田,轰动了全县甚至整个地区。

  改革的魄力在当时这位年轻人身上已然显现:搞发展缺资金,他大胆采取当时还不是“主流做法”的贷款方式,一贷就是100多万元;大胆任用能力强的富农子弟任生产队长,最终取得了不负众望的生产成绩;他大胆提出“让能人坐第一把交椅”“让内行在其熟悉的领域施展才干”等当时算“超前”的观念。

  “自己是一个贫寒的农家子弟,背井离乡来到韶关,从来就没有想到一定要当什么官,不怕。”肖扬曾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

  亲不亲,故乡人。

  多年后,2008年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的会场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回到“娘家”,做了一场“真情告白”,也是一场“真情告别”——

  “我对广东有深厚的感情!”

  “见到广东的各位代表,我感到格外亲切和高兴!”

  “我非常感谢全国人民,特别是广东人民对我的帮助、支持和信赖!”

  “这次是我争取来广东代表团的!”

  “大家都知道,广东是我出生、成长的地方,我对广东有深厚的感情,当我回首走过的人生之路,真是百感交集,我从一个乡村少年,成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席大法官,我非常感谢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也非常感谢全国人民,特别是广东人民对我的帮助、支持和信赖。”

  “在我即将届满退任的时候,再次来到广东代表团,见到广东的各位代表,我感到格外亲切和高兴……”

  “改革院长”的改革之路

  历史的脚步迈入百废待举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

  1981年至1983年,肖扬先后担任韶关市武江区党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1983年6月,与法律告别了21年的肖扬又回归法律领域,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6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夹杂着贪污、行贿、受贿等现象。1989年,身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肖扬在《现代法学》期刊上撰文,提出设立反贪局的设想。该年8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成立。广东的这一小步,却是中国反腐败斗争史上的一大步,作为中国的第一个反贪局,它的辐射效应很快显现——反贪局随后在全国检察机关中推广开来。

  1990年,肖扬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3年转任司法部部长。任司法部部长期间,他提出改革公证制度、律师制度,推动建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

  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肖扬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03年3月,他再次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的10年任期里,肖扬推行了系列司法改革: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实行法官开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改革裁判文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建立法官职业准入制度,实行司法考试制度……

  肖扬任期内,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26年的死刑复核权。2007年元旦起,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

  当然,一些改革也引发了争议。

  “改革的争议是很激烈的,一万个人就有一万种认识,关键是怎么广纳良言。对那些符合司法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发展的就应该形成,应该运用。我在政法单位干了35年,也被说了35年,退休以后还被人说,现在也不怕了。这是很自然的,有改革就有风险,有风险就有质疑,得心中有个数,有个承受能力。自己做什么,心里有数,对的就不怕人家说。”退休后的肖扬曾如是回应争议。

  他留下的“法治遗产”

  卸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肖扬于2009年、2012年出版了《反贪报告》《肖扬法治文集》等著作,里面有他关于法治、司法改革、司法公正等方面的论述与思考。

  在全国两会的舆论场上,肖扬关于法治、司法改革的“语录”常常被人们重拾。

  2000年,肖扬在与中央新闻单位座谈时指出,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人民法院将逐步取消院长、庭长未经审判程序个人决定案件的做法,把决定案件的权力还给合议庭。他特别强调,下级法院除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外,其他案件一律不准向上级法院请示。十多年后的今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措施已在神州大地遍地扎根。

  2003年在参加全国人大山西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肖扬说:“毫不隐瞒地跟大家说,法官队伍难带,这是我现在最感头疼的事,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日益专业化的审判。”他认为法官职业化是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的根本所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加快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6年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肖扬说:“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或者在社会上影响重大的死刑案件,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当庭聆听庭审,确保审判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案件的质量。”十多年后的今天,司法体制不断完善,院长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已然常态化。

  “要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审慎态度,依法严谨、理性地行使审判权,不屈从任何压力,严格死刑条件,严格诉讼程序,真正使每一起死刑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要做到宽严并用,宽严有据,宽严适度,既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外开恩;也不能因为有社会舆论压力就人为拔高,不是越重越好,更不是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顶格重判。”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任务和目标是一致的,希望新闻单位和人民法院相互了解、理解、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

  ……

  时至今日,这些法治遗产,仍然启迪着新时代司法改革前行者的进取之路。

  肖扬与羊城晚报:

  最爱读的报纸之一 曾对报道专门批示

  羊城晚报是肖扬生前最爱读的报纸之一。

  2002年2月6日,羊城晚报头版头条独家报道了广东中山市法院法官长期抚养一死刑犯的两个女儿,并资助其读书的感人事迹,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看后深受感染,并作了批示,他说,看了羊城晚报《法官帮扶姐妹直面人生》一文,感受尤深。报道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既有“法有明文,情无可恕”的高贵品质,又有“宽人为怀,慈母之心”的善良情操。

  同年3月12日,也即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肖扬接受了羊城晚报的采访,谈了“如何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并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法,同时表示“法院一定会让确有冤情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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