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低价收货款却不发货 一男子诈骗获刑三年
2019-05-23 16:18:41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陈某虚构可以低于市场价帮他人购买红砖的事实,以收取货款后不发货或者发部分货物形式诈骗他人财物,三次共骗取七人建房购买红砖款共计人民币986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虚构能以低于市场价购买红砖的事实,骗取他人购砖款9.8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陈某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