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全覆盖显成效
3年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逾14万件,保全金额超1900亿元
2019-07-21 08:30: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全市法院共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141255件,保全金额1944.41亿元。其中,诉前保全案件38139件,诉讼保全案件97466件,诉讼后执行前保全案件2826件,仲裁保全案件2824件。

  长期以来,当事人在诉前、立案、审理、审理后执行前等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分别由法院不同部门审查,保全标准不统一,不能满足“快审快裁快保”的要求。2016年5月,重庆高院在全市三级法院建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将分散于各业务庭的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交由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统一办理,归口执行局代管。

  重庆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坚持“诉保分离”理念,保全中心统一办理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执行前、仲裁四类保全案件,将“审查、裁定、执行、复议”集中在一起,确保法官精力集中专注审判,提高审判案件质量。全市法院诉讼保全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5日,基本实现区县内2日、区县外3日、市外7日内完成保全;经保全的诉讼案件审判周期缩短约10日。

  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运行后,诉前财产保全更好地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重庆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办理诉前保全案件38139件,有9535件诉前保全案件达成和解,诉前保全不起诉率为25%,有力推动了“诉源治理”,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实现了当事人的利益双赢。

  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运行以来,经保全的诉讼案件主动撤诉率达12%。财产保全促成诉讼和解调解,更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审理周期随之大大缩短。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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