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系列商标行政案

——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
2019-10-22 13:04: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提审“乔丹”系列商标行政案中的10件案件,并于2016年12月8日进行公开宣判。涉及“乔丹”商标的3件案件,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涉及拼音与图形组合商标的共计7件案件,判决维持二审判决,驳回再审申请。

  【卷外语】该案的审理,彰显了我国司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责任编辑:韩绪光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