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钱使用武力被判刑 讨薪维权需合法理性

2019-11-01 09:12: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聂涛
 

  因讨要工钱使用武力将工头殴打致伤,触犯刑律。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吴某是河南省沈丘县人,在安徽省界首市李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务工。劳作几个月,李某未结算工钱。2018年秋季某日下午,吴某与父母、妻子、妹妹一起到李某住处讨要工钱。李某看到吴某组团围住其家门口讨债,心生不悦,双方发生口角,后发生厮打。李某儿子见状,前来助阵参与厮打,吴某将李某儿子殴打致伤。经鉴定,李某儿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与家人一起去讨要工资,本应心平气和,理性维权,面对升级的矛盾纠纷更应冷静对待,依法处置,然而竟发展为与他人互殴,并致他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前来讨要工资的被告人等不是好言相待,耐心解释,而是言语相讥,态度傲慢,对激化矛盾负有责任,且本案系因讨要工资的民间矛盾所引发,依法可对吴某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吴某的犯罪事实、悔罪认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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