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与妇联共建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

建立专业化的家事调解员制度、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等
2019-11-01 15:12:25
 

    中国法院网讯 (张建国 曹鹏)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与龙岗区妇联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的备忘录》,并为新成立的龙岗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这是龙岗区法院进一步深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两个“一站式中心”的又一重要举措。龙岗区委政法委、龙岗区司法局、龙岗区法院、龙岗区妇联有关领导,及法院、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40余人,参加仪式。

  《备忘录》是龙岗区法院与龙岗区妇联在龙岗区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协调解决领域的一次全新合作,目的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全面依托妇联在家庭和社区的种种优势,妥善化解各类家庭矛盾,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专业化的家事调解员制度、专业化的家事调查员制度、专业化的家事案件人民陪审员队伍、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和判后回访制度。这六项工作安排有效整合了人民法院、妇联的力量,充分发挥了法院和妇联各自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专业优势。

  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设在位于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龙岗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两个“一站式中心”之一,另一个为诉讼服务中心),其职责为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通过加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消弭对立,实现家庭和睦。

  签约与揭牌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妇联副主席、区法院法官代表、区妇联相关部室负责人、区婚调委相关人员、巾帼志愿律师代表等30余人,共同开展了婚调工作沙龙活动。区法院法官主持沙龙,重点介绍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特别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效力,现场解答了婚姻家庭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同时,与大家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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