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法炼银排污超标 男子因污染环境获刑一年

2019-11-19 09:02:46
 

    中国法院网讯 (龙强 舒畅)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一男子张某因无证从事土法炼银超标排污,被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3月期间,张某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自家老屋内从事土法炼银项目,并将生产过程产出的含有铅、镉、铜、锌的废水,直接倾倒排放,渗入地下。经现场采集排放雨水沟中水样检测分析:镉浓度超标1235倍;铅浓度超标3.4倍;铜浓度超标119.75倍;锌浓度超标85.26倍。2019年7月17日,张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张某主动到案,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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