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衔接 全程提速

——山东龙口法院“道交一体化”工作综述
2019-12-01 10:23: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栾兆凤
 

  今年以来,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道交一体化”工作机制,创设“交警部门初步调解+道调委诉前调解+法院速裁团队快速审理”的解纷模式,30%的纠纷化解于诉前,案件审理周期由之前的100天缩短为30天。

  主动出击、强化沟通,打开工作新局面

  龙口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推动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开展“道交一体化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模式。5月27日,龙口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入驻法院,标志着该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多方联动、衔接顺畅的“道交一体化”工作局面迅速打开。法院与司法局联动,选聘2名法院、交通局退休干部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道调委办公室,运用专业知识化解道交纠纷;与交警部门联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告知书》,内附“道交一体化平台”和“赔付试算”二维码,由交警部门随案发放,引导当事人选择使用;与保险公司联动,召集全市25家保险公司进行座谈,收集意见建议,并共同选定相关鉴定机构,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标准统一、理赔迅速,用好道调新模式

  龙口法院通过制定《龙口法院交通事故案件赔偿范围及适用标准》,由速裁团队法官对交警部门、道调委进行培训,确保二者的调解思路与法院的判决思路一致、裁判尺度一致。严格遵照政法委出台的意见,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的案件,道调委收案后30日内必须结案,否则将强制转入诉讼程序。对于需要鉴定的案件,一律由道调委统一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论直接作为调解及审判依据。

  2019年9月28日傍晚,77岁的安某坐轮椅由北向南穿过马路时,被由西向东行经此处的林某驾车撞翻,造成安某受伤住院,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5000余元。该案经龙口市道调委查明事实、依法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道调委帮助当事人使用平台的“一键理赔”功能,保险公司于第二天赔偿到位。

  调解成功却未当即履行的案件,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通过绿色通道,30分钟内即可司法确认完毕,经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效力;调解失败则由道调委出具告知书转入诉讼程序,由道交速裁团队进行审理。

  审判跟进,大胆创新,开辟速裁快车道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作出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在道调委不调解的当事人,判决由其承担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目前,龙口法院已判决2起典型案例,让故意拖延诉讼的当事人付出更多司法成本。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道交速裁团队创新推出“微信质证”,经电话沟通均同意微信质证的案件当事人,由法官建立微信群,组织远程证据交换,这样既可以节省当事人在途时间,又可以利用碎片时间。目前,50%以上的证据交换采取微信质证模式。

  此外,道交速裁团队给判决书“瘦身”,判决书仅由四个部分组成——当事人情况、原告诉请、判决要素、判决结果。龙口法院道交速裁团队在全省首推“当庭宣判、庭审后15分钟送达判决书”的审判模式,既可以倒逼保险公司诉前调解,又省去“助理起草判决书、法官审核判决书、书记员送达判决书”三个环节工作量,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高效。目前,道交速裁团队当庭宣判率在70%以上。

  前移司法触角、借力多元解纷、加速审判进程,自“道交一体化”平台投入使用以来,龙口法院诉前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20件,通过速裁方式结案377件,平均办案周期30天,极大地为群众节省了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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