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君山区法院审结付荣华等18人涉黑案

2019-12-20 08:38:14
 

    中国法院网讯 (张小麒麟)   12月17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付荣华等1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首犯付荣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一万元。其余被告人周也、刘剑、李刚等17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及相应罚金。

  2015年至2018年,以付荣华为首的犯罪团伙以登高网吧、岳城宾馆为据点,聚集在岳阳楼区岳城一带活动,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先后实施了“3.23聚众斗殴案”、“7.17聚众斗殴案”、“英雄汇开设赌场案”、“可乐动漫城开设赌场案”、“星星动漫城开设赌场案”、“超级英雄开设赌场案”、“殴打陆旭旦寻衅滋事案”、“7个7锁业寻衅滋事案”、“兰某斌非法拘禁案”、“廖某良非法拘禁案”、“赵某青非法拘禁案”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从组织特征来看,该团伙活动的地点相对集中,成员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其他成员层级分明,有被多数成员认可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共同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从经济特征来看,该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一定的非法报酬,聚敛钱财,笼络人心,争取生存发展空间,扩大组织成员,加强组织内部成员管理,准备犯罪工具,团伙经济基础处于成长壮大期。从行为特征来看,付荣华团伙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进行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其暴力行为具有持续性。从危害性特征来看,该犯罪团伙实施暴力犯罪,已形成恶名,承接不当业务,插手经济纠纷、工程建设,替人“了难”,其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造成影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秩序,侵蚀国家治理环境,给人身和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

  因此,法院根据被告人付荣华等18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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