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暴力袭警 犯妨害公务罪获刑十个月

2019-12-25 16:09:04
 

    中国法院网讯 (洪叶)   近日,江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熊某因酒后闹事,暴力抗法,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8月10日20时许,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朝阳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带领一位协警、一位特保人员在本市七星区竹桥村处置一起醉酒人员闹事的警情时,欲将涉事的饮酒人员被告人熊某、范某、余某及君某四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在乘警车返回派出所途中,该四人在车上借酒滋事,民警随即劝阻,四人却愈发激动。其间,熊某将协警警帽取下进行挑衅,其余三人则在一旁起哄。不仅如此,熊某还将该协警右手食指咬伤,致警车内情况一时无法控制,迫使民警不得不停车。最后,民警以喷射催泪器及使用手铐等方式才将上述人员制服。

  七星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熊某事后赔偿了协警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处理问题。酒后行为人的控制能力降低,行为不受控制,容易滋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当前正值春节来临之际,劝诫大家不要过量饮酒,以免酒后滋事,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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