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一男子网恋被骗7万元 “女友”竟是男性

2020-01-06 09:14:15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沙县一男子从微信“漂流瓶”里找了个女朋友,陆续转账七万多之后才发现,对方竟是个男性。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代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6年6月的一天,小赵通过玩微信“漂流瓶”认识了一个“女孩”,在微信上简单聊了之后,“女孩”表达了如果小赵继续发红包就可以进一步接触的想法,小赵大方地给“女孩”发了红包。第二天,“女孩”告诉小赵,她现在单身想谈恋爱,小赵再次发红包之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与小赵恋爱之后,“女孩”经常以生病、缺钱花等各种理由,多次诱骗小赵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自己,还利用小赵的京东账号进行打白条消费、打金条贷款。双方认识的这一年中,小赵陆续给了“女孩”七万余元。不堪重负的小赵无奈之下将父亲的金项链变卖来维持“恋爱经费”,满足“女友”要求。

  小赵父亲发现之后,觉得事情有蹊跷。经调查才发现,处了一年多的“女友”竟然是个男的。2017年5月30日,“女孩”代某被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3912.5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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