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猎候鸟,国法难容!
2020-02-03 10:46: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叶金福
 

  近日,一则河北白洋淀出现5公里长的捕鸟网,鸟类有进无出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盗猎候鸟的行为,不只发生在白洋淀,在候鸟迁徙重要中转站——河北秦皇岛、唐山等地,不法分子围网盗猎候鸟的现象同样猖獗。

  众所周知,爱鸟不仅是保护鸟类,也是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然而,一些不法之徒的残忍和贪婪使得众多候鸟穿越饥寒、寻找温暖的迁徙路竟成了一条“不归路”。

  大量捕杀候鸟现象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利益驱动。一些职业的候鸟“杀手”无视法律,皆因非法获利丰厚,且容易逃脱法律制裁。加之,候鸟迁徙路线往往处于深山老林,地广人稀,导致监管、执法存在困难,无形中使得捕杀候鸟之风难以得到遏止。

  笔者以为,要打击拉网围猎候鸟的不法行为,不妨用重典治乱。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加大处罚力度,要依法打击捕杀、出售、收购、运输、交易候鸟行为,必须让候鸟“杀手”付出沉重的代价,使之不敢铤而走险;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公民参与。每个公民都应树立候鸟保护意识,要自觉抵制“食鸟诱惑”,不捕杀、不食用、不买卖候鸟,并积极善待、救助遇困候鸟。同时,要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给予举报人一定的报酬,让围猎候鸟的不法之徒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