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法院微信调解七案件 司法便民在“指尖”

2020-02-15 23:34: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翟杰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同时,2月15日,该院充分利用微信等方式成功调解了七起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0月中旬,被告作为昌黎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某区域代理商,与七位原告签署了区域代理协议后,被告分别授权以上原告为区域代理商,原告分别向被告缴纳了市场开发保证金,总金额69.5万元。当时合同约定原告市场开发成功后,保证金按约定返还,但由于代理安徽区域某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提供产品,被告因此无法履约。所以各原告分别起诉被告要求返还保证金并支付其经济损失总计约78万余元。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原定于2020年2月21日开庭,由于疫情影响,主办法官周志玮认真查看卷宗材料,发现事实争议不大,案件有调解的可能,遂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建了案件调解微信群,进行在线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劝说,言辞恳切,规劝被告主动归还欠款,原告方主动提出在当前特殊情况下,被告若一次性在线付款可以适当减少诉求。经过细致耐心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疫情之下,网络之上,虽然没有当事人在场,用微信聊天功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昌黎法院积极优化诉讼服务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云平台审判等方式进行诉讼,减少外出,降低风险,既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满足了已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的诉讼需求。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