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锦屏:疫情无情人有情 善意执行暖人心
2020-02-17 15:59:41 | 来源: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 | 作者:胡先锋
 

  “法官,疫情防控时期,大家不容易,我同意被执行人的请求,申请法院解除他银行存款的冻结……”近日,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善意执行,成功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据悉,申请执行人杨甲(化名)与被执行人杨乙(化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杨乙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支付杨甲木材款28550元,到期后杨乙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甲于2020年1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杨乙名下的贵州银行账户。2月8日,杨乙向执行法官反映,该银行账户有存款4000余元,由于连日来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家人都未能外出挣钱,为度过特殊时期,所以请求法院解除对该银行账户的冻结。获悉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刻向杨乙所在当地村委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积极与杨甲电话联系沟通,于是便出现文中开头的一幕。在取得杨甲理解后,法院决定解除对杨乙名下贵州银行账户的冻结,确保杨乙一家能顺利度过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然后向杨乙告知银行账户已解冻及执行法官与杨甲沟通的情况,杨乙深受感动,承诺2月底将所欠杨甲的木材款全部付清,杨甲亦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疫情防控期间,锦屏县人民法院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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