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足不出户领了款 河南法官真牛!”
2020-02-27 10:27:53 | 来源: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太感谢啦,一趟没让俺跑,足不出户就让俺领了4万元,河南法官真牛!”2月24日,当山东省曹县农民丁某收到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杜峰通过微信转来的4万元执行款后,一连向杜峰发来几个笑脸,并这样称赞道。

  原来,2018年11月8日,民权县某镇蒋某因建房需要,通过村头张贴的广告,联系到送青砖的丁某,让丁某一下子运来了价值4万元的青砖。青砖送到后,蒋某与丁某协商,说:“建房需要钱多,等一段时间再把砖钱付清。”丁某为打开销路,同意了蒋某的要求。蒋某随即向丁某出具了欠条,并保证在2019年元旦之前,将4万元砖钱全部付清。

  之后,丁某开始了漫长的要账之路。在屡屡要账不还的情况下,丁某将蒋某诉至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9年12月19日,依法判令被告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丁某货款4万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蒋某一直推诿不还。2020年1月18日,丁某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丁某与被执行人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杜峰及时向被执行人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同时,责令蒋某信守承诺,尊重判决裁定文书,早日履行法定义务。但蒋某口是心非,今推明、明推后的,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

  春节刚过,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杜峰被抽调到王庄寨镇吴屯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在繁重的疫情防控工作之余,杜峰常常利用饭后短暂的休息时间,和蒋某联系,进一步做其思想工作,结合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告诉蒋某,如果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

  话说到这个份上,按常理,被执行人往往会配合执行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但蒋某却偏偏认为,当前正是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你杜峰又在偏远的王庄寨镇吴屯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哪有时间过问这个事情。因此,极不配合执行工作。为惩戒被执行人蒋某屡屡失信行为,杜峰利用网上办案系统,将蒋某拉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同时,还将蒋某欠货款不还、屡屡失信行为录成mp3,通过电话联系到蒋某所居住的村委会负责同志,在村头大喇叭上进行播放,进一步给蒋某制造压力。

  经过一系列执行措施的实施,被执行人蒋某感到压力很大。一是儿子正是订媒的年龄,大喇叭上整天播放其赖账不还的消息,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儿子啊?因此,很少有媒人上门说亲;二是眼下正值春耕生产大忙季节,眼看着邻居通过银行借款购买了农机设备,于是,便到银行进行借款,因其失信行为遭到银行拒绝。经过这两件事后,蒋某认识到,再不把砖钱给付人家,不仅坑了家庭,更坑害了儿子。

  在经过无数次激烈的思想斗争后,2月24日,被执行人蒋某打电话联系杜峰,请求履行法定义务。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安全起见,杜峰通知蒋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行义务。两人互加好友后,蒋某如数将4万元货款转给了杜峰,杜峰随即又将这4万元货款转给了申请人丁某。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场景。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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