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五进宫” 屏山法院远程提讯快审快判

2020-03-04 14:15:57
 

    中国法院网讯   3月3日下午,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彭某盗窃案,当庭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彭某或伙同他人或独自到屏山县各小区闲逛,并寻找作案目标,先后9次通过剪线搭火的方式,盗走10辆电瓶车,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在11月1日将彭某抓获,并追回部分被盗电瓶车。

  经查,被告人彭某自2008年起,便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番是彭某因盗窃第五次“进宫”,必须从严惩处。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亦无异议,屏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为贯彻公开审判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便于公民旁听案件庭审,本案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现场直播。

  防疫期间,屏山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保障审判工作不打烊,维护法律权威和人民利益不延期。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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