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调解”连线湖北 遗赠纠纷顺利调解结案

2020-03-11 15:5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崔妍
 

  “我春节来湖北探望岳母,没想到疫情严重,现在无法回京。秦法官您放心,我会按操作说明准时参加庭审。”一位离京赴鄂探亲的当事人在开庭前与法官进行着交流。经过庭前的反复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调解意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法官秦艳玲找到了案件突破口,最终这起连接京鄂的遗赠纠纷案件顺利“云调解”结案。

  原告闫某夫妇诉称,2012年3月,他们花了27万元购买了位于房山区某地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当时房屋登记在母亲刘某与继父张某名下。2013年年底,继父张某立下一份遗赠协议,表示在他去世后该经适房归闫某夫妇所有。次年1月张某不幸离世,闫某夫妇表示接受遗赠,并进入该房屋居住。现在房屋满足了过户条件,闫某夫妇将自己的母亲刘某和弟弟闫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

  “这本就是我哥花钱买的,我没什么意见。就是不清楚我继父的遗嘱算不算数。”被告闫某某提出了疑问。

  “我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请法官说说,之前我一直住在这房子里,这房子到底有没有我的份额?”母亲刘某这样说道。

  通过与二被告的沟通,秦艳玲发现原被告的家庭关系还是很和谐的,但二被告心里都存有些疑虑。

  秦艳玲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如何认定张某留有的遗赠协议效力。秦艳玲法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针对遗赠协议效力从法律方面对二被告进行释明,又从亲情角度加以分析,最终二被告同意调解。

  当天上午,这起连接京鄂的“云庭审”如期搭建起来。鉴于庭前的多次沟通,母亲刘某当庭表示:“房屋是我大儿子他们花钱买的,虽然开始没说房屋归谁,但法官跟我说清楚了,我也想好了,把我那份给大儿子,也同意把房子过户给他们,一家人和和气气最重要。”被告闫某某说:“我现在人在湖北,没法回京,多亏大哥照顾母亲。我也同意我哥哥和嫂子的诉求。”原告闫某夫妇也表示会尽心赡养母亲,让她老有所依,无所顾虑。

最终诉争房屋归原告闫某夫妇所有。本案圆满告终。

  现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亲人间的守护在疫情期间更显得尤为珍贵。秦艳玲通过自己的专业素养对这起遗赠案件进行清晰把控,找到案件突破口,同时多次耐心调解,从情理角度促使当事人作出让步,迅速审结此案,维护亲情关系。并且依托于北京法院智慧云系统,既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也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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