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不容辞 江西吉安中院“云间”执行助力远程交付
2020-03-13 14:29:4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杨巍 肖幼新
 

  3月11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助“云间”互联网庭审和执行指挥系统双平台,多方当事人异地同步配合,通过远程交付、在线签收,远程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某农产品科技发展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判项之一是判令吴某某将所侵占的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及院内设施、财产交还给该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租、经营,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判决生效后,依申请,吉安中院于3月3日立案执行,办案系统自动分案给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欧阳东平承办。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受限,需要移交的资产涉及众多农业生产设施及苗木,以及该园其他附属设施和家具等等。

  春种在即、复工复产怎能停下脚步?欧阳东平迅速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召集合议庭成员,商定执行方案,逐一落实案件执行的具体细节,并最终确定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和“云间”互联网庭审双平台,以当事人现场清点、远程交付和在线签名的方式开展资产交付的执行。

  欧阳东平和合议庭成员逐项与当事人核对清点各项资产,“玻璃温室现在可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吗?”“今天可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随着当事人手机摄像头的方向,资产的移交全过程以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在执行指挥系统中。随后,当事人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中一一在线签名确认,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据悉,这是吉安中院“云间”互联网庭审和执行指挥系统深度融合助力执行的第一案。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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