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走云端”
淮南潘集区法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
2020-03-16 09:23:50
 

    中国法院网讯 (杨穹琼)   3月10日上午9时,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据悉,这是该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的首起刑事案件。

  2019年8月7日,曹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刘庙村路口时,碰撞到由南向北骑自行车行驶的潘某某,致潘某某受伤。经潘集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曹某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潘某某负次要责任,2019年9月20日,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潘某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引起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与被告人沟通,并征求被告人意见后,该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了本案。

  开庭审理前,技术人员提前做好设备调试,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指导被告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接入庭审视频。庭审中,法官、公诉人、人民陪审员和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实时参与庭审活动。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曹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潘集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互联网+”审判模式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让科技智慧服务于审判工作。未来一段时间内,该院将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运用科技灵活开展调解、审判等工作,使得“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做到疫情防控不停步,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胜利”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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