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拒戴口罩还哄闹法庭 各罚1000元
2020-05-19 17:30:09
 

  中国法院网讯(清扬 徐旭)庭审是查清事实、主张权利、固定证据的必经程序,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直接代表着法律和司法的庄严神圣。当事人从走进法庭的那一刻起,就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既严重破坏庭审的程序价值,损害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伤害了法律和司法的尊严。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导墅人民法庭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该案定于5月13日14时进行第一次开庭,被告蒋某某、张某某于当日14时10分未佩戴口罩进入法庭,不但迟到和违反了疫情防控要求,还情绪激动,在进入法庭后大声喧哗、哄闹法庭,无端指责法院办案不公,声称原告的起诉系诬告。审判人员多次强调法庭纪律,要求两被告遵守法庭秩序,在被告席安静就坐,并告知其庭审开始后会有专门阶段供被告方陈述意见、提出请求,法院会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公正裁判,但两被告置若罔闻,拒不听劝。

  其中被告蒋某某滞留审判席,被告张某某在被告席站立,继续无端哄闹,经承办人多次劝阻无效,致使当天的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两被告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扞卫法律尊严,保护合法权益,经院领导批准,导墅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向被告蒋某某、张某某发出(2020)苏1181司惩1号决定书,对被告蒋某某、张某某各处以1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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