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庭审"搬进"医院 彰显人文关怀

2020-05-20 10:59:17
 

  中国法院网讯(邓红亮 欧阳宇映)“非常感谢法官在我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来医院开展庭审活动,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不再干违法的事。”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在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贩卖毒品案。因被告人雷某患有严重疾病,为尽可能减少雷某的身体不适,法院将庭审“搬到”医院,让被告人感受到法官人性化关怀和司法温暖。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雷某患有尿毒症,为筹集医疗费用,2019年8月至9月期间,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违法所得共计3311元。

  庭审中,法官对被告人雷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在遇到重大疾病时,不能选择以违法犯罪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贩卖毒品,害人害己。庭审结束后,法官嘱咐被告人雷某要保重身体,坚定同疾病作斗争的信心,积极配合治疗。雷某被法官人性化审理行为所感动,表示以后定会遵纪守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甲基丙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卖毒品数量较大。鉴于被告人雷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雷某因患有疾病而走向犯罪道路,酌情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法律是公正严肃的,犯罪就要依法受到处罚;法律亦是有温度的,法院的司法活动应贯穿人性化理念。本案中,被告人雷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但考虑到其身体状况的特殊性,法院在严格司法过程中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提升了法院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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