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善意执行让路通了心也畅通了
2020-05-20 15:23:4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婧
 

  “案件执行的我很满意,感谢你们。”申请人辛某如是说。疫情也许阻断了沟通的桥梁,但始终阻不断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漫漫执行路、拳拳为民心。近日,隆德县法院执行法官巧用善意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帮助双方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纠纷”,化解了困扰他们三年的道路通行问题,既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当事人的物权,还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辛某和余某是邻居,双方因为道路通行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余某一直未按照判决拆除其在承包地上违法修建阻碍申请人辛某通行的部分房屋,保证申请人辛某的正常通行,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余某履行生效判决拆除房屋。申请执行人辛某称,涉案通道是他家通行至村公路的唯一道路,但被执行人余某拒绝让他从该涉案道路上通行,也不愿拆掉他刚修建的房子。

  在受理案件后,该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余某的账户,并依法对被执行人余某账户上的金额进行冻结。在经详细了解案情后,负责执行该案的温法官认为,虽然申请人辛某因被执行人余某未依照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进行拆除而申请强制执行,但当时已进入冬季,不能施工进行拆除,二则被执行人余某已对其房屋又进行了翻修,拆除房屋被执行人损失较大,只保障了申请人辛某的权益,余某的物权得不到保障,届时势必引起余某不服,双方的纠纷不但得不到解决,可能还会激起更大的矛盾。因此,温法官果断转而选择采取善意执行,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矛盾纠纷。

  该案的症结还是在于涉案道路的通行问题。为了帮助双方解决纠纷,温法官首先通过电话的方式多次从情理、法理的角度与双方进行协调沟通,并多次去执行现场进行实地勘测,一方面对被执行人余某进行教育劝说,告知其不应在申请人通行的道路上修建房屋,同时劝辛某要多为邻居考虑,农人修建一座房子从金钱到精力着实不易;另一方面对余某进行释法明理,劝说其应当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影响通行的部分进行拆除。随后,执行团队又多次到现场勘查,帮助他们测量、确定道路的宽度和边界,协调解决道路通行问题。经过温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商量,最终帮助辛某和余某拟定了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方案,被执行人余某自行拆除影响通行的部分,不影响房屋的其他结构。2020年4月底,天气回暖,法院依法督促被执行人余某自行拆除影响申请人通行的部分,余某也答应不再阻止辛某在该道路上通行,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在疫情期间,该院始终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此案的成功执结,是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劝解并且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当前的难题而得以促成,不仅维护了双方的利益,更是切实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