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唯恐大别墅被司法拍卖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55万余元
2020-05-26 21:22:1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曾相强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紧促的电话铃声响起!

  “您好,大足法院执行局。”

  “乾法官您好,我是王某,请您撤回司法拍卖,只要法院不拍卖我的房子,我马上兑现案款。”

  ……

  在尹某申请执行王某、胡某装饰装修合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某、胡某逾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三套房屋和两辆车(一辆雷克萨斯牌小轿车、一辆凯宴牌越野车)进行查封,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7万余元。

  之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1号的一套别墅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价为810.82万元。因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评估异议和赎回要求,也未履行给付义务,法院遂裁定拍卖该套别墅,并在网拍平台上发布公告,定于4月20日公开拍卖。

  4月19日下午,眼看自己的大别墅要被拍卖了,被执行人王某一下子“慌了神”,急忙赶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两期支付全部案款155.799万元,履行完毕后解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撤回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拍卖。

  签订和解协议当天,被执行人王某支付申请执行人115.799万元。余款40万元亦在5月初支付完毕。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撤回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拍卖,至此,案件成功执结。

  法官寄语

  住豪宅、开豪车,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非要法院“动真格”才服软,可谓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损人而不利己!诚望各当事人理解、支持和配合执行工作,构建和谐、文明的执行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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