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异地执行百万案款促案件顺利执结
2020-05-26 23:13:2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徐巧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抓住有利时机,赶赴南平市划扣被执行人悦鸿建设公司所欠工程款项,案件成功执结。

  2019年9月,因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茅某将悦鸿建设公司告上法庭,2020年1月,经建宁法院一审判决,悦鸿建设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茅某工程款113.8万元。判决生效后,悦鸿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三明中院裁定维持原判决。判决送达后,悦鸿建设公司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茅某遂向建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采取网络查控措施并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经查询,悦鸿建设公司银行存款足以支付本案案款,执行法官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相应数额案款进行冻结。期间,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亦未对冻结提出异议。经多次电话催促无果,建宁法院执行法官奔赴悦鸿建设公司所在的南平市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法官通过计算案款、执行费,在被执行人账户中划拨银行存款115万余元(含执行费)至法院代管专户。收到案款后,执行人员迅速提起案款发放申请,将113.8万元案款转至茅某账户。当天,茅某称已收到案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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