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创建“无讼村庄” 多元化解促和谐
2020-06-23 14:50: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永杰 张晓洁 曹翔
 

  2018年7月以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扎实推进“无讼村庄(社区)”建设,在共识凝聚、平台搭建、共治融合上持续发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20年4月初,平度法院蓼兰法庭接到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李文芳(化名)和李鹏程(化名)是同村村民,两家土地相邻。李文芳认为李鹏程多占了自己半亩地,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便将李鹏程这半亩的小麦全部铲除。李鹏程恼羞成怒动手将李文芳致伤住院,李文芳越想越气,便以对方侵害身体健康权为由起诉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补助费等费用合计6000元。而李鹏程认为李文芳将自己辛苦种植小麦给糟蹋了,双方扯平,不用赔偿。

  在了解案情过程中,法官陈雷捕捉到这样一个信息:“李文芳表达出的态度,是不想打官司,只想找个地方把理说清;而李鹏程也希望把事情协调解决,今后双方还可和平相处。”原来,同在一个村长大,又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两人都不想把事情闹大,更不想对簿公堂。陈雷了解后建议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虽然双方有调解意愿,但过程却并非顺利。为方便双方,便将其约到蓼兰法庭。2020年4月25日,二人来到蓼兰法庭调解室,由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在调解过程中场面多次失控,在法官和调解员不断引导下,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恢复平静。约五小时许,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至此,一场矛盾纠纷调解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除上述成功调解案例,还有一起案件在当地备受关注也在其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进行报道。

  白学宁是白沙河街道西店后村村民。2015年,村里一家合作社的负责人租种了村里30户村民的土地,其中就包括白学宁的1亩地。前五年,一亩地一年的租赁费1200元,五年后,每年每亩地1260元。村民们每年年初都会收到本年度的租赁费,最多时村民每年仅租赁费可达上万元。白学宁说:“刚开始每年都能按时收到租赁费,2018年以后,钱也收不到了,人也找不到了”。始终等不来拖欠的租赁费,村民们着急了。

  2019年夏天,经多次商讨后,村民们来到村委,希望“当家人”村党支部书记能够帮助解决。当地党支部书记焦珍玉表示,我们要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遂让他们社区法律顾问及村社区法官一起到办公室出谋划策。焦珍玉所说的社区法官是张戈庄法庭庭长苗迎春,也是村里“无讼村庄”创建工作室成员。她在村庄建立工作室的时,走访村干部、了解社情民意,该案就是在走访中了解到的。苗迎春敏感的认识到,此案涉及30户村民,如处置不妥,不仅会让村民们切身利益受损,对合作社来说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她建议村民们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村民们一起来到村委的“无讼”村庄创建工作室,了解相关法律法条,同时也表达自己的诉求。但作为纠纷的另一方,合作社的负责人却一直没有露面,调解也多次陷入被动。“在调解过程中,因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未果,这种情况下,我们通过关联其他诉讼案件及当事人的人脉,找到其联系方式并与他取得联系,苗迎春如是说。

  由于前期没有和合作社负责人取得联系,眼看调解期限降至,苗迎春心里十分着急,但因该合作社负责人身处外地,无法回来亲自处理,因此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和解。2019年12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考虑到合作社后续的经营以及村民们后续的租赁费问题,再加上前期双方已经同意调解,因此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诉讼调解,继续做双方的工作。

  终于,2019年12月17日,双方签署民事调解书。调解后,村民们不再担心所拖欠的租赁费,同时也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调解的好处。焦珍玉表示,通过该案例,无形中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

  在下一步“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中,平度法院将继续及时总结经验,选取典型案例、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厚植“无讼村庄(社区)落地生根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土壤,努力扩大“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影响,为该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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