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3.1万亩农田灌溉和1.6万人用水困难:贵州安顺中院强制执行罗某华案侧记
2020-07-08 17:49:42 | 来源:贵州日报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噜嘎村噜洋组村民罗某华住所进行强制执行,搬离并腾空房屋,保障鲁嘎水库灌溉工程正常验收。

据介绍,紫云自治县鲁嘎水库灌溉工程位于四大寨乡噜嘎村,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当地百姓,解决困扰当地多年的人畜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困难,经多方考察研究,紫云自治县于2009年启动鲁嘎水库灌溉工程的建设。鲁嘎水库灌溉工程是以灌溉为主的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该建设项目被列入贵州省“滋黔”工程十八个骨干水库之一,是2009年贵州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规模属中型工程,总库容为1112万立方米,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灌溉区人畜饮水和下游河道的环境用水。工程设计灌溉面积3.1万亩,解决下游灌区3.1万亩农田、1.6万人及0.8万头牲畜的用水困难,建成后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少数民族地区安定团结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审查意见,紫云自治县于2009年3月完成了《鲁嘎水库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审定本),并根据该审定本对四大寨乡鲁嘎水库灌溉工程涉及直迁的63户移民开展了征收安置补偿工作。除罗某华外,其余62户均与政府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

2015年8月24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罗某华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2016年3月16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安市行赔初字第76号行政赔偿判决。罗某华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5日作出(2016)黔行赔终74号行政赔偿裁定:撤销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安市行赔初字第76号行政赔偿判决,发回重审。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于2017年7月24日作出(2017)黔04行赔初7号行政赔偿判决:1.驳回原告罗某华对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四大寨乡人民政府、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务局的起诉;2.被告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罗某华户485912.46元;3.原告罗某华户于被告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支付上述赔偿款后十五日内搬离,腾空房屋,将房屋交被告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理;4.驳回原告罗某华的其他赔偿请求。

罗某华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7日作出(2017)黔行赔终268号行政赔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接到省高院的终审判决,罗某华仍不履行生效判决判令的事项,拒绝领取补偿款、拒绝搬迁。

由于罗某华家拒绝搬迁导致工程验收一再拖延,鲁嘎水库灌溉工程无法储水,水库灌溉的基本功能至今未发挥作用,下游灌区3.1万亩农田、1.6万人及0.8万头牲畜的用水困难无法保障,当地脱贫攻坚产业增收遭受巨大损失。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举行强制执行,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水库工程验收。

强制执行现场。胡彪摄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彰显司法力量

7月2日一早,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钱辉带队前往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噜嘎村噜洋组执行该村村民罗某华住所进行搬离并腾空房屋案。此次执行涉及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多家部门,并邀请了安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执行。

一直以来,被执行人罗某华拒不配合当地政府的搬迁安置。

从2018年7月1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先后十几次与罗某华进行沟通协商,为其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劝导罗某华及其家人搬离住所,但均遭到拒绝。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8日向被执行人罗某华发出公告,责令其在2020年3月31日前迁出该房屋,但罗某华从未履行。

工作人员正帮助罗某华搬家。胡彪摄

“由于罗某华家拒绝搬迁导致工程验收一再拖延,在当地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影响。同时,罗某华户现在所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住房安全没有保障。为顺利推进案件执行,保障紫云县脱贫攻坚冲刺阶段水库移民搬迁项目顺利实施、保障被执行人生命及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我们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罗某华住所进行强制搬离、腾空房屋的执行。”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刘玉说。

执行过程中,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们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分类、标记、打包,将罗某华家里的贵重物品、生活物资、家用电器、农具农资等物品归类整理后,统一搬至当地政府为其安排的临时居住房,为依法将其房屋与紫云自治县政府进行交接。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为鲁嘎水库灌溉工程的验收提供了法律保障,是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彰显司法力量,维护司法权威的具体表现,也是我们通过法律保障助推脱贫攻坚的一次生动体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钱辉说。

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罗某华房屋进行分类整理。胡彪摄

村民:噜嘎的水,就是我们致富的金水银水

“过去的噜嘎,明明有条河,但因为缺少水利工程,涨水的时候遭水灾,枯水的时候遭旱灾,村民们看得见水却用不到水,人畜用水、农田灌溉只能采取肩挑马驮的老办法,村民们一直苦不堪言。”回忆起过去村里的用水,鲁噶村党支部书记吴培海说。

由于喀斯特地貌和石漠化严重,紫云自治县面临着地表水资源缺乏、季节性缺水严重、突发性旱涝灾害频繁等诸多问题,水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因此,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水动脉,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走生态发展之路。

被执行人罗某华住所照片

噜嘎水库建成后,不仅有效提高四大寨乡的人畜用水和农田灌溉,在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加大,增强了该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噜嘎的水,成了四大寨乡发展经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金水银水。

由于罗某华家拒绝搬迁导致工程验收一再拖延,水库无法储水,水库灌溉的基本功能至今未发挥作用,导致下游下游灌区3.1万亩农田、1.6万人及0.8万头牲畜的用水困难无法保障,噜嘎村不少村民议论纷纷,在当地形成了非常不利的社会影响。

当地政府为被执行人罗某华安排的临时居住地。胡彪摄

“政府规划建设水库工程后,我们大家都特别的开心,如今,水库已经建成,但由于他们家一家不搬迁,水库一直无法蓄水,导致很多农田得不到灌溉。今天,看到法院对他们家拒不搬迁的行为进行强制措施,我们发自内心的支持,并且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态度非常好,安排了专门的人员帮助他们家分类打包,执法过程非常的人性化。”噜嘎村村民纷纷表示。

“今天法院的强制执行为我们解决了水库验收的大难题,为我们告别用水困难提供了法律保障。下一步,我们相信在水利灌溉工程的帮助下,我们村的蔬菜种植产业会得到进一步发展,村民们也因此享受到水利灌溉工程带来的诸多福利。”吴培海说。

安顺市中院工作人员和紫云自治县工作人员进行房屋交接。胡彪摄

政府:通过法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地处低热河谷地带的四大寨乡,是紫云自治县远近闻名的“菜篮子”,种植的绿色蔬菜远销港粤,全乡多个坝区列入全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同时,拥有良好自然资源的四大寨乡,结合现有的气候、土地、水源、林地等资源优势以及对市场需求的充分调研,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形成了“两种两养”的产业构成。

“两种”,一是种蔬菜,充分利用坝区及周边6度以上的肥沃土地和丰富的水资源,大力配套喷灌、大棚等农业设施,共发展以龙须菜和菜心为主的高效蔬菜种植1500余亩,每亩平均综合年产值达12000元以上;二是种精品水果,充分利用河谷地带热量充沛的气候资源优势,在坝区周边6度以上的缓坡地发展台湾大青枣套种香瓜1000亩,每亩平均综合年产值达16000元以上。

“两养”,一是淡水生态渔业养殖,充分利用坝区周边“一河一库”丰富的水资源优势,发展精品鲈鱼养殖200亩,每亩综合年产值达5万元以上;发展澳洲淡水龙虾养殖70万尾、泰国罗氏沼虾65万尾,年产值达700万元以上;发展水生茭白混养生态稻花鱼150亩,每亩平均综合年产值达7000元以上。二是林下蜂养殖,充分利用森林覆盖率高、立体气候蜜源分布广的优势,发展林下蜜蜂养殖10000箱。

农业产业发展离不开水利工程,因此噜嘎水库灌溉工程对于四大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到了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我们的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脱贫攻坚都离不开噜嘎水库,市中院的强制执行为我们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通过法律为脱贫攻坚事业保驾护航,下一步,我们将第一时间对水库进行验收使用,使其发挥出最大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户增收致富。”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主要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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