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顺:依法强执促履行 执结4起罚金案

2020-10-27 10:36:1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尧
 

  近日,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4起涉罚金案件。

  四位被执行人黄某某、汪某某、宿某某、杨某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罚金3000元、5000元、5000元、5000元。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查询了四人的网络资金、银行存款、不动产、保险等,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四位被执行人有的正在服刑中,有的刚出狱,没有缴纳罚金的能力。虽然采取了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财产刑案件一直面临执行难、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经多次走访,执行法官约谈了汪某某的父母和其他三位被执行人。汪某某的父母因家庭经济困难,原本不打算替儿子履行,但经过执行法官讲明利弊,汪某某的父母同意代缴罚金5000元。其他三位被执行人看汪某某缴纳了罚金,再通过执行法官的劝说,了解了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种种影响,向亲朋借钱主动缴纳了罚金。四起罚金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已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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