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结算餐费起争执 踹裆妨碍公务领刑罚
2020-10-27 11:02:21
 

  中国法院网讯(卢新煌)仅因餐费尾款与饭店老板起了争执,酒后冲动的章某贤竟在派出所内向民警踹裆,最终因妨碍公务被判刑。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妨碍公务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章某贤拘役五个月。

  2020年3月13日晚,章某贤在大田县均溪镇某餐馆因饭钱尾款结算问题与餐馆老板王某珍、章某培发生争执,章某贤殴打王某珍、章某培二人并摔坏店内茶盘、茶具、餐具等物品,王某珍遂报警。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周中灶、黄泽伟及辅警陈兴根、陈志洪驾乘警车到场处警,见章某贤情绪激动且身上有血迹,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遂口头强制传唤章某贤至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周中灶、辅警陈兴根等执法人员在办案区内依法对章某贤检查随身物品时,章某贤突然抬起右腿往周中灶裆部踹了一脚,陈兴根等人上前阻止,章某贤又抬起右腿往陈兴根裆部踢了一脚,后被民警合力控制。在对章某贤提取血样送检后,民警依法对章某贤约束至酒醒。经福建中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章某贤血样乙醇含量为151.23mg/100mL。到案后,被告人章某贤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章某贤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后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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