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鲜@基层之治 | 以创新改革优化基层治理
2020-11-10 10:06:4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周飞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稳固。

  乡镇、街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人民的根基,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近年来,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各省、市积极探索以党建统领为主线、以放权赋能减负增效为核心,整合优化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站所,系统性重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五方面问题制约乡镇治理效能。一是党建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工作碎片化、抓党建方式滞后等问题。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的系统推进不够,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不适应现实需要。二是职能定位不明,权责不一。“属地管理”概念泛化,乡镇和街道干部工作不堪重负。三是“不管失职,想管无权,管即侵权”。乡镇和街道缺乏相应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存在监管有心无力、疲于应付问题。四是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匹配,工作运转不畅、效率较低。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机构,其人财物支配权全归上级部门,乡镇基本“发言权”不够。五是人员流动不畅、活力不足。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存在晋升“天花板”,挫伤其工作积极性。此外,乡镇缺乏用人自主权和管理权,造成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一人多岗的现象仍存在。

  对此,应着重从探索重构基层治理体系与加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两方面发力。针对乡镇机构改革普遍面临的问题,各级须整合基层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网格治理等运行体系,将“一站式”便民服务、“一队伍”综合执法、“一平台”指挥调度、“一张网”社会治理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实现设施、网络、平台数据互通融通。要构建基层审批服务体系,通过改革向乡镇和街道下放审批服务事项,把适合在基层办理的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下放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并向村街和社区延伸设置综合服务站,初步形成纵贯省市县乡村五级、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审批服务体系。要构建综合执法体系,破解执法老大难问题。针对乡镇和街道没有执法权和执法队问题,须进一步整合乡镇和街道现有站、所、分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构建起覆盖全部乡镇和街道的横向执法体系,全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还须下放给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要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为基层减负。要加强统一规范,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通过科学统筹、规范精简,把广大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和不必要的负担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要拓展乡镇干部成长进步空间,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要把编制资源作为重要执政资源,多措并举向基层下沉,进一步拓展干部成长空间。

  在推进乡镇和街道改革过程中,应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等各类主体统合到一起,把基层治理活动、治理资源、治理功能聚集到一起,实现基层治理由“党建引领”转向“党建统领”。比如,可探索、健全乡镇和街道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乡镇和街道内外条块等各类资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基层各类机构资源共享、协调运转。总之,乡镇和街道改革目的是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使基层党委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一步增强。所以,各县市区要以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组织体系、制度机制为着力点,构建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的“红色联盟”。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下拆除“藩篱”、共筑“同心圆”,使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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