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诉前调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取得成效
2020-11-18 10:54: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强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推行的诉前调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快速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屏山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结原告晋某与被告曾某、重庆某运输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与以往审理交通事故耗时几小时相比,该案庭审用时30余分钟,前后审限20天,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缩短了办案期限。

  承办法官收到诉状后认为此案适合诉前调解,遂充分运用“分调裁平台”与“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两种系统的运转衔接将该案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过程中,因当事人对责任分担存在分歧,最终调解失败。在征询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人民调解员固定了本案诉讼主体以及双方无争议要素,这为接下来的审判是否追加当事人以及基本案情事实的查明提供了有益帮助。

  诉前调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是指在征询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对在诉前调解程序终结时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采用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无争议事实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待后续转入审判程序时对程序事项以及事实查明无需再行举证的一项制度。通过探索完善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等诉前解纷机制,实现诉调有序衔接,屏山法院1月至10月繁简分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审简易程序诉中调撤769件,调撤率高达67.16%;平均审理天数21.14天,同比下降11.57天;服判息诉率93.1%,同比上升1.15%;改发率0.92%,同比下降0.28%。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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