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三株枯萎樟树 男子获刑一年八个月

2020-11-24 15:30:17
 

  中国法院网讯(曾国青)为避免枯树砸伤路人,江西宁都一男子未经许可私自砍伐三颗樟树,未曾想到,枯萎的樟树也不能私自砍伐。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为防止自家脐橙园内枯死的三株野生樟树砸伤人及果树,2020年2月25日上午,谢某从家中携带手锯,将枯死的三株樟树从蔸径处锯倒,制成不规则的原木运回家,作柴火使用。2020年2月26日上午,宁都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遂通知谢某到案接受询问,谢某在询问过程中如实供述了非法采伐樟树的犯罪事实。

  经查,谢某家果园所在的山场还有十株野生樟树被毁坏。谢某采伐的樟树直径分别为34cm、24.3cm、27.4cm,总蓄积量0.817777立方米,该三株植物为樟树,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均已死亡。经物价部门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谢某砍伐的三株樟树价值为人民币6400元。

  宁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在未取得采集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樟树三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相关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最终判处被告人谢石生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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