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官耐心释法 2.77万元婚介费终归还
2020-12-11 15:11:0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廖长春
 

“谢谢江法官帮我追回了这笔执行款!”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握着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江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至此,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成功执行完毕。
  据了解,2017年5月至10月间,黄某、范某夫妻二人先后介绍二名越南女子与李某认识,之后黄某、范某夫妻二人向李某收取了婚介费,并积极为李某婚姻登记事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嗣后,因黄某、范某未能促成李某与越南女子登记结婚,李某与其夫妻协商返还相关费用未果而成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之后,黄某、范某夫妻二人仍未归还婚介费2.77万元,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黄某、范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二被执行人仍然无动于衷,并拒绝履行义务。经执行法官深入沟通交流,耐心劝说,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之后黄某、范某夫妻二人终于被说服,主动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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