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浇灌民族和谐之花
——安徽定远县法院司法服务民族乡群众纪实
2021-01-20 09:32: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瑞平 蒋书文
 

  安徽省定远县二龙回族乡是滁州所辖唯一的民族乡。定远县人民法院把握民族乡特点,充分发挥法院在乡村振兴战略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让民族乡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司法服务,有力促进了民族乡和谐发展。

  上门解纷成常态

  5月10日母亲节一大早,定远法院张桥人民法庭法官李德春正准备给老母亲过节,接到中汤村的小马电话求助后,改道赶往村委会的法官工作室,完成一场彩礼纠纷的面对面调解。

  小马与对象小李分手后,因未能要回彩礼钱而情绪激动,小李则表示并非不愿退还彩礼钱,只是要求在算清双方家庭之间的经济往来后一次性退还。李德春在普法释法的同时对双方的往来款项一一进行核算,最终确定小李应向小马返还4万元,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像这样紧急赶去化解矛盾纠纷,对张桥法庭法官是常有的事。定远法院规定,法官每周至少一至两次前往设立在村居、街道、企业的法官工作室开展司法服务。法官工作室门口的工作牌,载明了法官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联系。

  为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案发地,定远法院鼓励并引导当事人以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在二龙回族乡的5个行政村均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出现纠纷首先由调解小组组织调解。

  对民族乡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该院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快速出具司法确认决定书,及时巩固调解成果,促进纠纷多元、便捷、高效、稳妥化解。

  多元解纷快又好

  针对民族乡离县城较远的特点,定远法院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推行上门服务、网上办理、视频调解等服务模式。法庭干警积极主动学习民族语言表达方式,切实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确保在办案中实现法理、情理和民族生活习惯相结合。

  定远法院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合理反映;对确需通过诉讼解决的民事纷争,帮助并引导其提起民事诉讼。

  今年5月,杨某因一同在工地干活的吴某操作不当而腿部骨折住院治疗10余天。期间,吴某一直没有出现。出院后,杨某将吴某告上法庭。

  因杨某受伤后行动不便,吴某又在外地,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视频调解。通过普法释法,吴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通过微信向杨某一次性支付各项人身损害赔偿款3.2万元。杨某对法官表示非常感谢。

  法治宣传促和谐

  9月3日清晨,定远法院法治宣传小组驱车前往二龙回族乡,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小组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发放热点问题材料汇编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民法典中新增的重要内容。

  定远法院根据民族乡群众的切身法律需求和社会司法热点问题,不定期汇总形成法律咨询和讲座主题菜单,每两周开展一次法治宣讲和现场咨询活动。张桥法庭法官利用巡回开庭、上门调解的机会,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接受生动的法治教育。

  近三年来,张桥法庭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送法”,共开展法治宣传15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实地调解婚姻纠纷、相邻权纠纷、土地补偿纠纷、宅基地纠纷190余起,促进了家庭和谐、群众团结、社会进步。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