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谋划审判管理新篇
2021-02-20 09:08: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谭芳 高岚
 

  新时期,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针。需要强化理论调研,加大理论的指导;注重问题导向,突破制约的瓶颈;狠抓改革举措,释放创新的动能;重视人的因素,强化主动参与。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点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极为精辟的论述,为我们人民法院当前的审判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依循。我们必须以此为指导,谋划今后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新局与新篇。

  一、要强化理论调研,加大理论的指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要实现审判管理的创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持续强化司法理论素养,摸清审判管理的规律,确保始终以先进的思想理论来指引实践发展。在新时期,审判管理承担着“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其职责发挥显然不是简单的管人管事,而在于有效管理人案关系,全面促进人案匹配和审判信息对称,进而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当前,相较于生机蓬勃的审判管理实践,审判管理理论研究显得相对滞后,理论对实践的指导规范作用尚未充分显现。为此,必须强化审判管理的理论研究。首先,要以回应司法改革的需求为重点,对标对表中央关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体现新修订的法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五五改革纲要等制度文件,以高品质的理论成果,推动审判管理实践的提档升级。此外,还可以聚焦审判实践的难点开展侧重性研究。比如,可以深入研究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判委员会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在理论上明确各审判组织之间、审判组织与非审判组织之间具体行权方式和程序衔接;可以深入研究审判的标准化问题,通过理论建模来细化各类审判流程节点和质量标准,为审判绩效考核、审判团队配置、人案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要注重问题导向,突破制约的瓶颈。实现审判管理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与痛点,化被动为主动、变困难为契机。比如,传统的定期司法统计信息通报和案件评查方式,由于方式较陈旧,常常一场通报即了之,缺乏系统性与精准性,使得既无法从全局上准确预测审判运行态势、提供决策参考,也无法精确瞄准症结、有效解决具体问题。为此,可加大通报与评查力度,将审判管理、司法巡查、司法督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审判管理成果,发挥巡查、监察、审判管理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和协调协作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的力度。此外,针对平时评查问题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可从细节入手、逐个击破、连点成线、聚线成面,借由监督和评查发现的问题,配套一个个管用、实用的小制度来“一对一”解决,通过推行诉调对接、诉前司法鉴定、审委会听证、发改案件裁前沟通等制度,构建起“诉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诉中类案专审发改沟通、诉后案件点评诉访分流”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格局。最后,针对责任追究不足的问题,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审管办加强通报力度,发挥监管责任,坚持总体数据月通报,专项数据随时通报,将微观问题及时纳入日常绩效管理,采取通报、质询、督办以及惩戒的方式加强责任的追究。

  三、要狠抓改革举措,释放创新的动能。实现审判管理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切实提升质效水平。首先,必须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院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如果院庭长在发现案件出现问题苗头或存在错案隐患时,坐视不管、放任错误发生,也是失职。其次,要完善审判监督辅助性制度,以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办理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服务,以审判长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审判工作的决策部署,研讨审判工作动态和质效,提出工作建议等;严格实行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积极构建完整的内外监督管理体系,发挥组织手段、物质手段、经济手段、纪律手段、自身建设手段,实现党务、政务、业务、民主监督管理、社会监督管理、自我监督管理的全覆盖。第三,注重发挥各个管理主体的作用,做到职责明确,配合到位。分管副院长对条线及时督导,深入一线调研,协调工作;庭长从类案上、重点案件上依法予以重点关注,经常性组织案例研讨;审管办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将党组决议贯彻落实到审判监管工作中;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紧紧围绕审判质效提升,对薄弱环节立行立改,对经验做法巩固养成,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提升其质效意识。

  四、要重视人的因素,强化主动参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动审判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同样也必须重视人的因素。针对人民群众,必须以互联网思维重塑其诉讼流程意识。互联网技术不仅是诉讼方式的工具变革,更是诉讼程序在互联网环境中的规则重塑,是诉讼制度体系在信息时代的新发展。所以,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其真正地感受到司法的魅力所在,进而增进司法的认同;也可积极探索针对繁案与简案、特定主体与普通当事人、庭审与非庭审阶段等不同应用场景的差异化信息技术策略,充分激活各类程序的运转活力,提升诉讼效率。针对审判团队成员,需要将员额法官的主动性调动起来,培养法官的“自警、自主、自理”三大意识。通过问题案件的法官会议评查制度、年度案件兼职质评员制度、精品文书庭审互推评优等制度,确保其自我监管的职责入脑入心,真正实现从“被动管”到“主动管”。为促使团队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可创建“员额法官示范课堂”,营造全员学习氛围;创建小型互动式学习平台,打造示范庭、内网课堂、微信微课堂等学习平台;加强审判团队内部具体案例分析交流,建立案例研讨评析例会,由团队总结经验,更新方法,并在专业上共享。

  综上所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每一项都与人民法院工作息息相关,赋予了人民法院更重大的责任和更神圣的使命。要谋划好新时代审判管理的新局与新篇,就必须深刻领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实现跨越式发展,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