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经济困难无力赔偿 耐心协调终促和解
2022-04-22 08:55:41
 

  中国法院网讯(晏宗庭 龙文涛 廖诚伟)“感谢法官、村干部的付出,也感谢老杨的巨大让步,我一定会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想方设法凑齐这20万!”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促成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妥善执结一起赔偿纠纷案件。

  高某和杨某系同村村民,2021年1月,高某驾驶三轮摩托撞伤杨某,造成杨某六级伤残,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杨某将高某诉至法院。经二审终审判决,高某需要赔偿杨某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小儿子患有残疾,妻子长期在家照顾杨某及其小儿子,全家的生活来源只能依靠大儿子外出务工,生活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高某,除了在集镇有一套80年代建造的房子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其本人身体状况欠佳,需要长时间服药调理。

  面对当事人双方经济状况均较差的现状,执行和解是最优方案。为此,执行法官组织高某并特邀当地村干部一同前往杨某家中进行“面对面”协商。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及村干部的耐心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杨某同意高某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20万元了结本案,余款自愿放弃;否则恢复原判决执行。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执行法官提醒高某要按协议履行义务,高某于是说出了文章开头那句话。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