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当天拿到35万元赔偿款 法院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2-05-11 10:33:45
 

  中国法院网讯(郭安丽)5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王丽法官团队,成功化解一起职工劳动伤残赔偿纠纷。案件从立案受理、调解、达成协议,到原告拿到35万元的赔偿金,案结事了,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3月12日,入职板材厂打工刚7天的原告秦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挤伤右前臂,造成截肢,构成五级伤残。这对秦某和其家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对雇佣方板材厂来说,更是连喊“倒霉”。双方就伤残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秦某诉至兰山区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40万元。

  5月7日,王丽法官团队立案受理该案件,主审法官王丽立刻安排其法官助理尹永慧进行跟进。了解到今年已经50岁的秦某,是从吉林拖家带口来临沂打工的情形后,尹永慧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疫情原因,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元调解小程序方式视频参与调解。开始,双方情绪激动,对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尹永慧耐心倾听双方“不平”的心声,针对矛盾焦点——秦某是否因操作机器不当承担责任问题,综合分析,细致的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求使双方找到一个平衡点。

  最终,经过努力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板材厂负责人于5月7日当场一次性向秦某支付伤残赔偿金、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营养费、假肢费、后续治疗费、伙食补助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35万元(不包前期已支付的3万元医疗费)。案结事了,秦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