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院发布《意见》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
2022-06-01 14:17:58
 

  中国法院网讯(郭宏伟 曲晓梦)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加大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等12个方面,对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深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和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聚焦市委“1+233”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顺心办事、专心发展。

  意见明确,要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涉企黑恶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疫涉企犯罪行为,积极探索将企业合规审查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相结合,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依法妥善审理涉外、劳动争议、金融纠纷以及其他合同类案件,促进经济市场良性运行和循环。

  意见强调,要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机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探索建立涉企法律维权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努力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充分发挥“握手烟和”诉源治理品牌效应,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支持和推动涉企纠纷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特邀调解等工作全面开展,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意见指出,要突出加强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保护力度,依法办理中小微企业金融借款、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等案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通过减缓免诉讼费、延期支付等司法救助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经营困难。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