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院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022-06-02 15:42: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立烽 俞薇 温俊鹏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宣传引导、从严监督问责、创新制度机制,落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过问、愿记录、如实记”的良好氛围日渐形成,两级法院司法生态持续向好。

  2021年以来,龙岩两级法院填报信息数量持续保持全省法院前列,其中,龙岩中院及辖区3家基层法院实现逐月有记录、有报告。

  “宣”字发力,唤醒“不想问”的内心自觉

  加强教育培训。建立“三个规定”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将“三个规定”列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常态学、反复学做到入脑入心。统一定制全市法院“三个规定”宣传彩铃,电梯入口、食堂等场所滚动播放警示案例,唤醒干警“不想问”的内心自觉,让“逢问必录”成为“条件反射”式行为习惯。

  发挥“头雁”效应。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覆盖”落实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记录填报,带动全体干警放下思想顾虑如实填报。截至2022年4月底,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记录填报197人次。

  强化宣传引导。全市法院班子成员组团深入党政机关集中宣讲“三个规定”,“一把手”宣讲51场次,覆盖27家单位,现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3500余份,制作动画宣传视频,向全市各单位推送、播放,提升“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引导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法官独立办案。

  “严”字加码,营造“不能问”的良好氛围

  严格跟踪督导。组建两级法院“三个规定”联络员工作群,由辖区法院督察室负责人、支部纪检委员兼任“三个规定”联络员,实行“月末最后一周的首个工作日集中提醒、月底跟踪督办”,以点带面,精确到人,确保全员填报、一个不漏。

  严把填报关口。“清单式”明确领导干部履职需要和非履职需要过问案件的情形,厘清政策界限,明确违规情形。中院督察室设立“三个规定”填报咨询热线,由专人负责实时答疑,向联络员推送填报记录易混淆“清单”,适时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联络员把牢初审质量关,中院督察室把好最后审核关,避免误填误报和被动返工。

  严肃曝光问责。对记录填报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适时发出督察建议函、警示督办函,视情问责;逐月分析“三个规定”填报数据信息,甄别捕捉问题线索,对违反“三个规定”者、不如实记录者,予以内外通报曝光、追责问责,倒逼“如实记”自觉。2021年以来,两级法院发出督察建议函47份、警示督办函83份,发布通报11期,通过主动排查、事后倒查,排查出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27条,问责10人,移送政法委处理13条。

  “制”字固本,形成“不愿问”的长效机制

  实行结案必审批制度。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结案审批内容,案件承办人应如实填报个人执行“三个规定”详细情况,附卷存档备查。

  实行疑难案件必审查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在讨论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时,合议庭、办案人员应当首先如实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未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不予列入相关会议议题。

  实行综合考评制度。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范围、季度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任、法官等级和公务员职级晋升重要考察依据,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实行“零报告”约谈制度。常态化约谈“零报告”辖区法院一把手、连续三个月“零报告”部门负责人,确保两级法院“每月破零”。2021年以来,对3名基层法院院长、21名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