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天,引入“活水”焕新生
——六安裕安区法院拯救“患病”车企纪实
2022-07-14 10:51: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肖扬
 

  安徽省六安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欠下巨额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因企施策,力推破产清算变破产重整,想方设法拯救这家“病企”。从今年4月2日受案,到6月29日重整成功,仅仅89天,该案实现了企业经营不停滞、职工不失业、多方权益受保护的多赢。

  负债累累,“患病”车企破产清算

  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汽车销售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7日。近年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销售疲软,资不抵债,债务金额高达9600万余元。先后有20余名债权人将正大汽车销售公司起诉至法院,该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今年3月28日,债权人陈某以正大汽车销售公司“已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裕安区法院申请对正大汽车销售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经审查,4月2日依法裁定受理该申请,并于当日指定破产管理人。

  精准研判,破产清算变破产重整

  受理此案当天,裕安区法院院长王成涛与两名破产审判团队法官组成合议庭,前往正大汽车销售公司调查了解经营、负债状况及土地、产权等资产情况。

  4月4日,就“救不救”“如何救”等一系列问题,王成涛组织管理人等进行了20余次会谈。4月24日,合议庭深入实地调研,发现正大汽车销售公司除在正常销售汽车、提供售后服务外,尚有评估价为1700万余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随后,合议庭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分析研判,综合考量正大汽车销售公司的现有资产、债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利益,决定将该案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奋力拯救,引入“活水”焕新生”

  种种困难迎面而至,债权人之间互不相让,协调难度大。“一分希望,万分努力。‘腾笼换鸟’对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更具有法治意义。”王成涛不断鼓励合议庭成员。

  合议庭一方面围绕土地、房产等可能存在的升值空间等内容,与债权人反复沟通,促成破产财产的暂缓处置,另一方面,对于个别债权人的不合理要求,通过“线下+线上”进行调解,释法明理,再综合各方意见与管理人沟通,逐个做通债权人工作。同时,加强对管理人的督促指导,将破产重整的债权审核、资产审计评估、重整计划制定等耗时工作依法合理前置完成,为后续重整程序做足准备。

  5月23日,合议庭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6个单位、个人债权人,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破产重整意见》《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6月18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获高票通过。采取该重整方案后,正大汽车销售公司的代偿职工工资费用、税务债权、支付解除租赁合同费用得到100%清偿,其他债权均高于破产清算的清偿比例,而且清偿时间将大大缩短。

  在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最终,六安市鸿丰兴商贸有限公司以1560万元重整价款获得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6月21日,裕安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6月29日圆满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顺利“腾笼换鸟”,注入新资金后,正大汽车销售公司焕发全新活力。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