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拖欠信用卡不还 强制扣划公积金
2022-09-13 16:22:45
 

  中国法院网讯(吴鹏辉)“靖安法院的执行效率真高!真心感谢靖安法院对我们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近日,在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办理结案手续的某银行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悉,2019年,钟某因生产生活需要在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额度为2万元。后因钟某未及时偿还信用卡本息,某银行将其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被告钟某欠原告某银行本金15447.73元,利息5357.87元,违约金5274.26元,合计26076.86元(计算至2021年9月18日止)。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钟某仍未履行,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钟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到期后,钟某仍未履行。经线下查询,发现钟某系某单位职工。执行人员审查线下材料后符合扣划公积金条件后,依法向公积金办事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公积金扣划至法院执行款账户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某银行,并为其办理领款及结案手续。整个执行过程仅用13天。

  近年来,该院执行局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深化执行流程集约化,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赢得了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胜诉案件债权人的高度“赞许”。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