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老年基金卡”购药返现?骗局须留意
2022-09-16 10:46:58 |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孙巧
 

  “包治百病、药到病除、药效好……”为了能骗到更多人的钱,一些骗子抓住特定群体治病心理,展现出“洪荒之力”,办理老年基金卡、购药返现等诸多花样轮流“上阵”。

  前不久,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这样一起养老诈骗案件。

  病痛缠身饱受折磨,高价购药埋下伏笔

  年过60的刘某身患糖尿病多年,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某专家研发专治糖尿病的药剂,经过几个疗程治疗,有明显效果”的广告,遂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刘某两个月内先后购买三次药剂,花费人民币约1万5千元左右。刘某仍想坚持治疗,但不菲的药费让其犯了难。

  “院长”出面帮人省钱,“包装”身份引人上钩

  一日,刘某接到自称北京某医院的院长李某(虚构身份),称与研发治疗糖尿病药剂的专家是朋友,向其推荐办理老年基金卡,以后买药还能更便宜。刘某信以为真,便花费两万元办理。怎料,这仅是被骗的开始。

  电信诈骗花招百出,年迈老人信以为真

  骗子李某眼看刘某已上钩,为了骗取更多钱财,便进一步展开“诈骗计划”。李某以办卡需请客送礼、打点关系、交手续费、往卡里存钱越多办卡速度越快返现越多等各种理由,前后五次共骗取刘某人民币40余万元。此外,同时期,李某伙同另外两人(于某、王某)以相同手段骗取另外一名被害人人民币10余万元,骗取两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0余万元。

  司法机关齐心协力,通力斩断骗子“黑手”

  刘某的女儿得知此事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不日破获该起诈骗案,将李某等三人逮捕归案。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等三人犯诈骗罪向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牟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被告人于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于某、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七个月至两年零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一万元至两万元不等,并责令退赔。

  法官提醒

  老年人是诈骗团伙的“首选目标”,一旦陷入陷阱,不仅财产会遭受损失,还有可能对其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造成影响。法官在此呼吁,子女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传授养老诈骗常识,提高反诈意识,切莫轻信陌生人!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