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作用
2023-01-11 08:34: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斌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乡村振兴的关键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显著的优势在于能否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将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消极因素转化为基层社会有序发展的积极因素,促进人、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庭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引领公序良俗、增进群众福祉、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进入新时代,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实现快速发展,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不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也自觉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涌现出一批创新和深化诉源治理实践、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人民法庭》节目以小切口、小案例的形式,通过对12起案件办理过程的讲述,还原了法庭工作的点点滴滴,呈现出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诉源治理是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栟茶人民法庭的“船头审判”、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的“茶馆调解”、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五站人民法庭的“苞米地办公”,还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天通苑人民法庭对调解未成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凸显出人民法庭面临的案件类型的复杂性、群众诉求的多样性和诉源治理的必要性。作为一种带有鲜明司法烙印、体现基层法治特色的治理方式,诉源治理的主体主要是基层办案法官,对象是涉“诉”纠纷,重点是“源”头化解,其最大的优势则是在法官的主导下,多元主体、多种举措、多方资源的有机融合。经过诉源治理,许多存在激化苗头的民事纠纷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切身权益的需要也得以满足,诉讼的存量和增量,尤其是因民事争议处理不好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比例大幅减少。可以说,诉源治理既是一项以法治力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机制,也是一件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民心工程。《人民法庭》节目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展现人民法庭诉源治理的基本面貌,让这一机制从理论走向实践、走向生活、走进群众心中。

  诉源治理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诉源治理的核心是法官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解决问题,让群众在参与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无论是作为红色法治文化代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还是被誉为基层治理典范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都在于坚持群众路线。这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最杰出的创造。诉源治理恰恰实现了群众路线与法治建设的有机统一,也为在源头化解纠纷、以法治造福群众奠定了前提。正是由于诉源治理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某种意义上讲,群众对基层司法的参与,也是从文化、心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的全方位的参与。因而,诉源治理的功效,并不局限于案结事了和减少纠纷,更在于以司法的力量推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人民法庭》节目中,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人民法庭的实践表明,乡村振兴,不仅要兴农富农,也要重视文化传承,以良好家风、文明乡风的建设为法治增添能量、注入活力。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的做法则说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打造“无讼村落”,既可以改善当地的营商和综治环境,也为司法服务更快地融入基层乡村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动力。诉源治理的要义在于源头施策,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实践,可以促使基层社会治理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不仅是“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关键所在,也是在良法善治在乡村振兴中体现保障功效的要害所在。《人民法庭》节目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给观众讲述了诉源治理对乡村振兴的重要贡献。特别是这些案例很好地增进了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从“和谐一碗茶”到田间地头的调处息争,从基本案情的查明到现场情理法的融合适用,均立足乡村治理一线,而且大量存在的乡贤能人的参与、基层干部的支持,都体现出人民法庭在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努力。《人民法庭》节目中,法庭、法官的智慧和作用得到较好展现。经过法官的阐释,让群众明白调解案件并不是“和稀泥”,而是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基础上进行调解,由法官拿出最接近法律又让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调解意见。基层纠纷的处理,需要做到调解与审判相结合,能调则调,该判就判。法官的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不是在法庭上,也不是在形式上。这就让人民群众更加明晰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也更加相信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因此,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可以为乡村振兴营造充分的法治社会环境,树立基层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