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诉源治理,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3-08-17 11:12: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观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的指示,要“大力推动枫桥式法庭创建活动,促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探索深化“枫桥经验”,努力创建“无讼农场”,为推动龙江垦区诉源治理贡献“绥北模式”。

  一、融合多方力量,变“我管”为“共管”

  2021年以前,绥北法院辖区推广“枫桥经验”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地方党委牵头、无调解组织和人员、无经费来源保障”。为破解黑龙江农垦企业化改革后,没有部门在农牧场牵头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难题,绥北法院融合社会多方力量,吸收N种元素,不断完善“法院+职能部门”“法院+社会”“职业+业余”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人民法庭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化解”的根本转变。

  绥北法院主动牵头联合北大荒集团绥化分公司、北安分公司和哈尔滨有限公司,在绥化垦区、北安垦区、哈尔滨垦区打造集“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为一体的“3+N”联动联合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绥化市、哈尔滨市、黑河市设立3个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11个派出法庭设立矛盾纠纷调处站;在辖区没有法庭的24个农牧场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构建“中心、站、室”三级纵向联动机制,实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与矛调中心、站的完全融合。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办、农牧场等部门设立窗口,并与行业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保险等各类机构组织实现对接,与法院形成多部门联合的横向调处机制,实现了辖区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人不离场”,一次性、就地解决矛盾纠纷。

  二、利用信息技术,拓“线下”至“云端”

  绥北法院辖区有哈尔滨垦区、绥化垦区、北安垦区的35个大型国有农牧场,分布在黑龙江省6个地级市、27个市区县辖区,北至黑河、南至哈尔滨、东至佳木斯,西至大庆,最远的农场距离绥北法院院机关近500公里,且有24个农牧场没有派出法庭。这种点多、线长、面广的辖区特点,给垦区企业、群众来院解决矛盾纠纷带来诸多不便。

  为破解辖区农牧场点多、线长、面广的分布给诉源治理带来的困难,绥北法院充分利用网络云技术,在院机关和13个派出法庭布设集线上开庭、无纸化庭审、庭审直播、线上签字捺印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云上法庭”。在3个矛调中心、11个矛调站布设集线上调解、无纸化调解、线上签字捺印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云上调解室”。在没有设立法庭的农牧场布设一公里便民“云法庭”“云调解室”,真正实现了“一场一庭”,让辖区百姓足不出场便可享受网络和科技带来的便利。“云上法庭”“云上调解室”的搭建,畅通了辖区百姓实现诉求的渠道,也通过线上,让35个农牧场实现了调解资源共享,助力法庭全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自2021年6月建成至2023年5月,绥北法院通过“云上调解室”调解案件2466次,“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1460次,极大拓展了法院依靠网络参与垦区诉源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三、整合调解资源,由“单兵”成“军团”

  基于辖区农牧场大多远离城市,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困难的现状,绥北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绥北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基于“请进来、留得住”的原则,动员退休“老法官”、农场退休“老司法”、法庭聘任制人员担任调解员,现已实现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均有调解员入驻;积极动员辖区各农牧场成立自己的调解委员会,并入驻我院调解平台;协商垦区公安局绥化分局、北安分局、哈尔滨分局成立调解委员会,并入驻我院调解平台;与绥化市律师调解委员会对接,把律师调解委员会推送到各派出人民法庭,为当事人提供更丰富的调解资源。

  铁力人民法庭成立了“退休法官老宋工作室”,2021年至今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并实现90%的纠纷在诉前化解;嘉荫人民法庭成立“李娜法官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以来,诉前收案301件,调解成功300件,进入诉讼仅1件,且最终也以调解方式结案,是绥北法院打造的第一个“无讼农场”。全院13个派出法庭均实现将50%的民事纠纷在诉前解决的目标,且辖区连续两年无暴力犯罪案件发生,为龙江垦区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绥北法院发起创建了龙江垦区首个调解协会,即“绥化市北大荒调解协会”。调解协会的成立,将各调解机构凝聚在一起,畅通了各调解组织的工作交流渠道,管理统筹了法院辖区的调解资源,并以农牧场向调解协会购买调解服务的方式,解决了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的问题,使调解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调解工作中,成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排头兵。

  (作者系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