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2023-12-20 09:51: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倩
 

  人民法院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优化司法服务和措施,积极能动履职,保护好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以高标准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从6个方面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用27个条文对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的19项内容进行了落实和细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司法职能作用,多维度破解辖区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以司法力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做实调研沟通,摸清司法需求。着眼民营企业实际经营需要,院长要不定期带头集中走访辖区民营企业,走进生产一线全面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构建企业司法需求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依托“一街镇一法官”平台,开展法官走访民营企业调研活动,定期通过微信、电话、座谈等方式全面收集意见、建议,精准了解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需求,及时调整优化司法保障措施,并及时跟进反馈,为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法律服务。

  要做实分析研判,精准提示风险。聚焦房地产领域、金融领域等风险排查化解重点难点工作,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参与纠纷化解、信访维稳,针对性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积极提供“点餐式”法律服务;定期发布各类买卖合同、金融案件、优化营商环境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典型案例,结合审判实务就特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纠纷的防范和处理提出司法建议,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结合民营企业实际情况、所涉案件具体问题、具体诉求、解决办法等方面,不定期出具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引导企业严格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要做实一站式服务,落实诉源治理。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立案、缴费、执行等“一条龙”诉讼服务,保障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线上”服务水平,用足用好“云上共享法庭”,专人值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为涉企案件诉讼提供更加智能化的服务;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全面落实诉源治理要求,转变就案办案思路,积极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倡导对话代替对抗,避免当事人多次对簿公堂。

  要做实实质保护,坚持能动解纷。坚持合同基本价值取向,谨慎认定合同无效、解除合同等情形,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保障市场交易稳定;将涉企案件按照标的金额大小、难易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繁简分流,完善速裁快审机制,针对买卖等简单合同案件,推行要素式审判,推动系列案批量、快速化解,针对复杂疑难的公司案件,组建股东权审判团队专门办理,确保案件质量;丰富多元解纷平台,与辖区工商联等部门共建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工作站,“零距离”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设咨询、多元解纷等综合服务。

  要做实纾困解难,传递司法温度。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辖区企业量身定制纾困解难措施,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优先采取“活查封”,尽可能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用足用好执行和解制度,针对企业因现金流困难不能及时清偿债务的,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达成减免部分债务、延期支付等和解协议,为企业“回血”、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渠道诋毁、贬损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切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作者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