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真四深” 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3-12-28 08:41: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悦静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抓实抓好“四真四深”,立足矛盾纠纷的根本化解,从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两方面入手,通过广泛走访和深入调查,找出诉讼背后隐藏的真实背景,把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给出可行方案,促进23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上升到70%,受到行政机关和涉诉群众的好评。

  一是真走访深调查。当前,部分行政案件背后的真实背景十分复杂,有的涉及拆迁政策,有的处于法律空白区,仅仅依靠常规庭审,很难客观全面了解事情本原。行政法官在坐堂问案的基础上,走出法院,深入村居现场走访调查,力求全面掌握事实,夯实解决纷争的事实基础。在秦某与某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案中,公安机关认定秦某故意培育、种植罂粟原植物,并作出处罚。但法官实地走访发现,秦某提供家政服务的别墅院外有多株罂粟原植物,院内植株很大可能是院外罂粟种子随风落地生长形成,而小区曾因疫情被封闭,其间与罂粟生长周期重合,秦某因此也未能到岗及时发现,故对其进行处罚的理由并不充分。后公安机关撤销了处罚决定,秦某也申请撤回了起诉。

  二是真见面深沟通。许多行政案件,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并非其真实意愿的体现,而是欲通过诉讼收集部分证据,或取得一定进展,为下一步提出真实诉求和主张打基础。如果就请求审请求,就案件办案件,很难真正解决争议,做到案结事了。行政法官在诉前调解和庭审结束后都会与当事双方沟通交流,并根据需要到行政机关驻地、相对人所在村居当面了解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找准症结所在,针对解决。如在王某与某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某居委会不履行协助办证职责一案中,法官通过面谈、电话等5次交流,发现王某房屋无法办证是因材料不完善,并非行政机关不作为,遂根据了解的事实,帮助王某梳理案情,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了买卖合同有关问题,满足了办证条件,王某也申请撤回了起诉。

  三是真协调深指导。有的行政机关在履职中确实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况,引发争议,由于对法律规定理解不到位、缺乏经验等因素,不知道如何纠正或补救,在后续应对上较为消极被动。针对这种情况,历城区法院通过府院联动、信访联席会议等机制积极协调,加大对行政机关的指导力度,督促其自行纠正。在周某某等4人与某街道办事处、某村委会不履行拆迁安置职责系列案件中,发现村委会不当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前后不一引发争议,通过提级接访和信访会商确定解决思路,法院靠前指导,后村委会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原告补发了款项,案件也顺利结案。

  四是真化解深延伸。用足用好府院联动机制,与司法、法制、信访、街道等行政机关共同会商,辨法析理指出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选取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庭审观摩作出裁判,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现场旁听,作释法宣讲指导实践。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在审理的王某等4人与某街道办事处、某村委会不履行行政职责案中,发现街道办事处未履行监督指导职责责令村委会改正不当行为,引发王某等人的争议,且具有群体性诉讼的苗头。承办法官向司法局通报情况,共同多次到街道驻地沟通开展调解工作,使街道办事处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履职,责令村委会纠正了行为,与王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也使潜在的10余起同类纠纷一并化解。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