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2024-01-04 09:18: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乐乐
 

  近日,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南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既未伤及原、被告之间的朋友情谊,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05年,被告经营毛线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急需用钱,特向原告借款37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被告曾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但近几年,却一直推脱不还,原告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

  南庄法庭法官拿到案件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相关事实,并及时审查证据。主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也有偿还意愿,但被告已经70多岁,近几年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经济状况不容乐观,能支配的资金确实不够偿还原告借款。

  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是好友关系,现关系有些僵化,便决定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法官将法、理、情相融合,向原告讲明了被告的难处,引导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在法官与被告的多次沟通中,被告提及其有一处房屋面临拆迁,将会收取一部分拆迁款,也表示等拆迁款到位以后,将主动偿还借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三年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蠡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聚焦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将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全流程,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婧